我们一家3口3年前出车祸,丈夫当场死亡,我和女儿受了重创,我已恢复能够自理,女儿因头部受伤以致双眼失明,今年30岁的我经人介绍朋友想要再婚,不知道再婚登记都需要什么手续?还有孩子的抚养权令我苦恼,一直以来女儿都跟着奶奶爷爷,50岁的爷爷不甘心,为了延续香火,又找了一个代孕妈妈孕育后代,我是否能在他们的香火没出世之前要求他们把应该属于我女儿的财产公证一下,还有把抚养权属于谁的问题也说明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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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如果身体完全恢复健康,你可以直接把女儿要回,父母是子女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孩子父亲不在了,你就是监护人.你丈夫留下的财产,你和你女儿以及爷爷奶奶,你们四人一人一份.财产可以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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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及女方原丈夫死亡证明。可以把女儿的财产公证一下。抚养权没啥说的,应是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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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丈夫死亡证明、原结婚证和户口注销证明办理再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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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