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一个电子产品公司的员工,职位是软件工程师,最近该公司执行绩效考核,评分数,我的分数属于低分,要被扣部分工资。我觉得这个考核,只是人为的划分分数,我在工作中都按时保质的工作,没有出现过工作态度问题。只是我的加分项比较少,所以分数偏低。
我想问这个事情可以对该公司的行为对劳动仲裁局提出申诉,并且可以让该公司补发回扣的工资吗。
我想问我成功的机会大吗。
首先,我们的劳动合同有约定可以有绩效考核。
但是绩效制度是近期才发布的,有过一段征求意见的时间,这段时间里我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表示同意,就是说没有签订任何认同该绩效制度的协议。
如今绩效评定我要被扣工资,我现在才提出仲裁,会处于下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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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里约定了,公司又有制度,你胜诉的机会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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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胜诉机会有但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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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