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企业职员2009年3月分娩,到6月份休完产假,单位让我马上上班,但我有困难还想休哺乳假,公司不同意。我到今年年底合同期满,到时企业是否可以以合同期满为由不与我续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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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仍处于哺乳期内,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已过哺乳期,且劳动合同期满,则单位可以不再续签。在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后,劳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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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公司可以不续签,但要给你相应的补偿。不过,合同期限要顺延至一年哺乳期结束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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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哺乳期内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如果期间合同期满的,顺延至哺乳期结束。公司可以在支付补偿金后不再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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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