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17岁就怀孕,当时家人叫打掉。但是是男方不给打,但是等孩子出生还没满30天时,男主人在外面又认识一个女孩,而且也怀孕了,结果也是把孩子生出来。当然也带回去生了。男主人家人扁心,结果把我朋友赶出门,理由是说我朋友生个女儿,还说男主人不爱她了,孩子又不给回我朋友,当我朋友叫男方给8000块作赔偿,对方没给,事情就过半年了,但是我朋友在这事是受到很大的打击。现在她姐姐叫她去告那男的,她不懂法律,她没信心。所以她当时没去告,事情就这样了,如果现在去告男方可以吗?还有怎么样才能告对方的不对先。我想帮问看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