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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辆车,需要运送货物,自己不会开,我就请一个没有驾驶证的人开车(我知道他没有驾证),在行驶过程中他开车撞了人。现在这个伤者受伤住院已经花费了50000,请问这些钱是要我一个人出还是我们两个人一起出?交规有没有相应规定?如果有,请说明是哪一章,哪一条,谢谢

交通事故
2008-11-17 15:59:0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你是车主,又是他的雇主。再结合事实,应当由你一个人来出
  • 你们两个人一起出;但如果伤者也有过错,可以减轻你们的责任。
  • 你将车辆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你要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和并处15日以下拘留。你请的司机将人撞伤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造成伤者伤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你和司机已经形成了雇佣关系,所以你和司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你们两个共同承担赔偿。
  • 如果是你雇佣的驾驶员发生事故后,你作为雇主,应当对外承担责任。然后再向司机追偿。但在实践中,对方一般会起诉驾驶员和车主,法院会判决车主和驾驶员承担连带责任。
  • 你们一起出的 你可以具体与我电话联系的
  • 与司机一起承担该责任。
  • 应当你出.司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你可以向司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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