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1月至08年7月有租赁合同(有房产证约70万元,个人租赁性质),08年7月至今一直有存在租凭关系但未续签合同(每月8日前交当月1-31日的租金).本月租客按原签订合同提前1月通知解除合同,但本月不肯交租金,理由是没有续签合同,要我保证退押金(1900元)的前提下才交租金(1900).但原合同条款已经明确退押金,而且还规定不交租金后15日房东有权收回房屋并罚滞纳金和不退押金.经多次交涉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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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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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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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起诉对方要求给付租金和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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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