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婚前买了套房子,但是有银行贷款。
A和B结婚后,这套房子的还贷都是A的父母每月汇款到A的还款账户进行还款的,A父母保存了每次汇款的凭证。若AB发生财产纠纷的话,这套房子婚后还贷的钱是否只属于A的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中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如果A父母有相关的只赠予A的协议,那就属于A所有。
-
属于a的房子,但a要向b支付还贷部分的一半 。
-
婚后还贷的钱,若A的父母明确表示只给A个人的话,则属于A的个人财产;否则,是共同财产。
-
婚前购房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如果能证明是一个人独立归还的,而且是婚前财产还的,那可以认为只属于A,一般比较难认定。
-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中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根据此规定,虽然A父母望A的还款账户中还款,但是如果没有合同约定只属于A所有,则应当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
属夫妻共同还贷.
-
如果父母和AB之间没有其他协议的话,这种汇款行为接近于赠与.而婚后的赠与如果没有明确是给A一个人的,一般认为是对AB两人的赠与,那这算夫妻共同财产了.只是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会考虑这一因素,稍微倾向于A一些.
-
如果A的父母没有明确该还贷部分是对A本人的赠与的话,那么该还贷还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部分,
-
如果没有特殊说明,还贷的钱属于A父母对AB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版主解答:只属于A的婚前财产,但应当补办一个前置程序
-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