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8年我是一个在深圳打工的打工仔,当时看到很多同事都在办信用卡,当时信用卡很好办,银行的人直接在街上摆个桌子,鼓励大家去办而且还有礼品送,我跟几个同事就办了一张,拿到卡后我激活了;可当时那个地方没办法使用信用卡,后来就忘了,再后来有个朋友看到我的信用卡说他可以用让我借他用一下,我同意了,当时他也没有用,我也忘了要了,然后我们就都离开了深圳,所经我的电话号码什么的全部都换了,他用了我的卡我也不知道;直到2009年5月我家里突然寄来银行的摧款书,叫我还款,而且说我第一次刷卡后没有还款;还再次刷卡已够成法律问题,要起诉我,我当时一头雾水,就想找我朋友,可是他拒不接我电话每次都是他老婆接还说他不在,我叫他回电话给我他也不回,我也不知道他家的地址,我现在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请律师帮我分析一下好吗/?

证券投资
2009-06-12 17: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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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