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几年前我老公的外公留下了一间房,本来是小房子,后来他外公死了那房子也塌了,那间房子就留给了我老公的母亲,也就 是我的婆婆,在房子倒了以后,他门家所有的人{我老公有3个姐姐和一个弟弟}在一起商量就是谁造这个房子,谁造这个房子那么房子就是谁的,结果是我老公一个人花钱请人造的,然后我婆婆和我老公就去了公正处公正了,就是我婆婆把地皮赠送给了我老公,现在我们这里要拆迁了,我婆婆想要要这个房子,她说送出的可以要回的,这个房子他门家的人没有出过一分钱,都是我老公自己出的钱造的,请问是不是我婆婆能要回房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