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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9年6月1日在成都建设路附近租一门面做小吃店。此门面有转让费(2.5万),当时老板说是家里人病危需钱急转(现在想起来可能是被骗了)同时我也问了下房东此门面会不会拆,老板说是拆的话也是一两后的事了。于是我就付了转让费和三个月的门面费。我们没有写合同,只是口头协议(7000元)(后来我也了解到,承租人如果转让店成功还要给房东提成。)现在是6月10日,我却知道这个门面却要在八九月拆了,这样我就直接损失近3万。现在想起来就认为是被骗了。我很急,很无助,想求助贵网的律师同志帮我指条路,必竟这点钱对我来说太重要了!在此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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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1 17: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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