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下班的途中,无故被一服装店的老板当小偷拖至起店内.在拖的过程中,本人腿部被护栏划伤.在其店内,老板,老板母亲,邻店老板一口咬定我身穿的衣服是一月前偷她家店里的.并对本人进行盘问.说我是小偷什么的.期间我一直要求报警和请求证明.老板不报警,我请求的证明也不于理睬.并让我放钱才能走,否则不准离开其店内.(她所说的赔款是我买衣服的2.5倍)直到一个小时后我看见找我的男友,并将其叫住.男友报警后,才去的派出所.(我的电话丢了,无法报警)
我想知道店住的行为够不够成非法拘禁,和人格侮辱.我能得到相应的索赔吗?(证明衣服是我自己的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