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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女士: 您们好!现我有一事请教: 父母生前给我留下遗嘱:他们“百年”之后,全部房产归我,但该遗嘱全部内容是经父、母双亲授意并由我用电脑打印而成。当时情况:父亲是半瘫痪,母亲又不识字。该“打印遗嘱”在给父亲阅后并说给母亲听后,父亲当即写下:同意。并签名XXX;母亲也随即按下了手印。现在父亲去世,但母亲尚在可“质证”。 现在家庭成员之间闹矛盾,他们认为该打印遗嘱无效,因为不属于继承法规定的“五种形式” 请问这份“打印遗嘱”有效吗?

继承
2009-06-13 12:36:1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据此可以认定“打印遗嘱”有效。详情可以电话咨询
  • 有效的!
  • 此打印遗嘱形式与代书遗嘱相仿,如果没有其他在场证明人的,恐怕遗嘱效力上存在问题.
  • 你应该让你父母书写。
  • 打印遗嘱没问题,我们律师代书的遗嘱都是打印的,只要本人亲笔签名或者按手印就可以了。但问题是你父母两人的遗嘱不能一起写,应该分开,因为遗嘱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发生效力,由于你父母的死亡时间肯定会不一样,因此遗嘱是否生效就成了问题,你很难根据该份遗嘱要求继承你父亲的财产。
  • 电脑打印的遗嘱因为不是本人书写,算不上自书遗嘱,应当参照代书遗嘱的规定,那需要有两个与遗嘱无利害关系人见证.恐怕效力很成问题.
  • 版主解答:肯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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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