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是这样的,发生了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各承担50%的责任,我与伤者经协商无效,伤者把我告到法院,经法院审理我应赔伤残金41000元,医疗费8千多,之后我到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仅赔医疗费8千多,伤残金41000元不赔,理由是够不到伤残等级,之后我把保险公司告到法院,一审支持了的诉讼请求,即保险公司应理赔伤残金41000元,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中院,上诉理由之一是我准驾车型不符,今天开庭了,保险公司律师提供了我驾驶证复印件作为我准驾车型不符的证据,我提出的理由是他在一审中并没提出我准驾车型不符,这并不能作为否定一审判决的依据,之后法庭要求我们双方先调解,调解不成,改日在宣判,我想问一下:就算我我准驾车型不符,那保险公司一分都不赔吗?还是仅赔伤残金41000元,医疗费8千多不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