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表姐与一男的在农村同居近10年,没有领结婚证。现有一儿一女,因长期的性格不和和表姐受暴力最终感情破裂于去年4月双方协议离婚并写有协议书,其内容主要是对居住房子估价后平分两个子女,而表姐无经济来源被迫携女儿从原来的房子搬出在外租房住。男方在协议里写有给表姐母女另外一套住房,双方确认按有手印。至于时间是口头定的没写在内。然而到交房时间男方迟迟不兑现还耍无赖,逾期很久被表姐起诉至当地法院,法院受理在调查时男方又将表姐的哥哥打成重伤后逃跑,执法机关没有全力抓捕。女方该如何更好维护自己权益?在男方先违反协议的前提下该协议还有法律效益吗?男方打人至重伤逃跑该负什么责任?法院迟迟不判妥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