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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个朋友在外地开车,倒车的时候,听到倒车雷达响了,下车之后看到一个老头坐在地上。当时旁边有人目击,说没事,于是我朋友就开车走了。过了几天之后,当地的交通大队打电话来说有人报警说他撞人了,我朋友坚持说没有撞到人,也没有答应让保险公司赔偿。据交通大队的人说这老头是骨折了,看病花了1万多元了。因为我朋友觉得没有撞人,而且当时目击的人也说没问题,被撞的老头也让我朋友走了,但是现在反过来说让他到事故所在地去接受处理。请问:1、当地交通大队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有权利要求我朋友到当地接受调查吗?因为他担心到当地会有危险。2、没有证据确定是我朋友撞人了,交通大队可以要求我朋友赔钱吗?3、这种情况下我朋友应该如何处理最好? 请律师给与指导,非常感谢!

交通事故
2009-06-10 22: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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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