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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听朋友说我的信用卡透支了,被银行通缉了,我吓了一身汗,我并没有办过信用卡。于是我赶紧那身份证去征信科打了一份信用单子,竟然在我名下有三个银行的信用卡,已经半年没有还款了,并且欠费金额达七万多。那个单子上除了身份证的信息和我的相同外,其他信息一概不对,(我的身份证一直在我身上,没丢过)更令人不解的是年收入那写的是零。这样也能批下信用卡。我立即给这三家银行交涉,他们让我报案。我就去区公安局报案,警察不给立案,说找石家庄经济侦察大队。石家庄经济侦察大队也不给立案,说我又没有消费,不用我管,受害者是银行,应该由银行报案。你和银行交涉就行。我又去了银行,把警方不立案的事和他们说了,民生银行让我填了份非本人申请信用卡的单子,其他银行留了我的手机号,让我等消息。他们说如果申请表的笔记和我的不同,应该不会向我索要欠款。我现在还是担心的很,毕竟那么一大笔钱在我名下,我的问题是: 1.公安局不立案、银行还没信。我现在该做什么? 2.这笔款应该由谁偿还,我用不用负责? 3.银行应承担什么责任? 4.公安局不给立案的做法对吗?

证券投资
2009-06-11 09: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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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