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酒店工作期间,不小心把自己的受伤到了,老板立即把我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医生建议我在医院观察几天,老板也同意了,住院期间老板一共支付了2910元钱。(老板让我出院的)。出院之后和老板说我的手不能干活想回家打消炎针,老板也同意了。临走之前老板又给了我200元钱,从家里回到酒店只把单子给了老板(多报了200元钱)。由于还不能工作再次回家,也是有心理的原因不想再回酒店工作了,几天之后回酒店拿工资,老板让我再拿出2000元钱来(不包括工资)
-
你好,你是因工受伤,单位应承担你的医药费。享受工伤待遇。
如果你们没有签定合同必须在酒店工作几年。你可以不在酒店上班。
-
员工在酒店工作期间受伤,酒店应当给治疗,不是帮忙。
-
属于工伤,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可以辞职
-
你好,你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单位应承担医药费及工资。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