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农村农田
地区:广东省阳江市
问题1:第一次承包(平均人口分配)现时是否有效?
问题2:第二次承包(延包持国家土地承包合同)农田如何落实?
问题3:以自然村为集体经济小组是否能向承包土地者收取租金?
其中有:1/二次延包的持国家土地承包合同者
2/以当时村委会名义发包的承包者
3/除以上两者外没发包被人占用的农耕田
4/如收取租金(用于建设自然村)合法,如何定额?
问题4:建设自然村的经费(包括村长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资,建设村场项目费用)是否可从农田租金支付?
问题5:如以上问题没法解决应向什么部门反映而得到解决(镇信访局已走访没得结果)?
问题6:当时被占用的农田(上第三类)有些已种上果树(现时有人没田耕),是否违反农田法规,如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