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叫林学亮,有个房子的问题想请教各位律师,谢谢。
我们家的房子是祖上传下来的两间房子,一间是我的一个大伯的(不是亲的)、一间是我们家的。两间房子连在一起,我大伯家出门要从我们的院子经过,在我家的地契备注栏有备注:他们家有行路权。现在我们家自己造房子,我们把前梁的地基从原来的大厅处移到台阶上来(也就是说我们造的房子比以前长了),现在地基打好了,我大伯到城建监督局告我们侵犯了他们的使用权且由于我们没有办理城建局的造房证(去城建局办的时候,他们都说你们先造,慢慢来办,所以就没办),监督局到我家叫我们停止造房,等事情解决了再开始造。城建局给我们提了建议,要我们去跟我们大伯去协商解决,如果他们撤诉,就可以办造房证。现在我大伯不买我们的账,执意要去告我们,不让我们造。还说如果我们把突出来的部分退回去重新打地基他就撤诉让我们造,那我们肯定不肯的,房子是我们的,只是他们有行路权,况且我们有一个30多平方的院子可以走路,突出来一点根本不会影响他们的行路权。现在协商解决行不通,那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了,我想问一下各位律师,打这个官司我们家的胜算有多少?好不好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