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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点30分左右我开着别人的女士机动摩托车搭着表哥靠右边行驶,突然一辆电动车从我右边直撞过来,当时他是前轮撞我后轮他翻车了!我到没事!他后面还坐着个1岁多的小孩,从上面摔下来!当时我下车过一会才看到小孩耳朵出血,我立即叫他送去医院,我把他送到中医院然后又开车子转送到县医院!我叫了医生然后因为要回家吃饭我就走了!这怎么处理叔叔们帮帮我!

交通事故
2009-06-10 03:10: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
    第五十条〔机动车责任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二)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三)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四)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20%;
    (五)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高速公路或者其他禁止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10%。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 由于交警未到你就离开现场,如果拿不出对方撞你的证据(目击证人等),事故原因已难以说清,你又属无证驾驶,肯定要负部分事故责任。至于对方该负多少责任,可查阅你们当地的道路安全管理方面对电动车带人尤其是小孩有什么规定(车上是否有小孩专用的安全座椅);另外对方是否应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却违反规定驶上了你所在的机动车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