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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租房屋给朋友,带家私和电器,后来朋友用于无照经营,我并不知情.现朋友被工商局查处,并扣押了部份家电,请问我可以向工商局要回家电吗?我收了朋友三个月的押金,这笔押金会被工商局没收吗?

刑事案件
2009-06-09 22: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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