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孩子抚养权归男方,离婚后男方以孩子不是他亲生的为由向女方索要30万补偿,说在得到30万元补偿后将把孩子的抚养权交还给女方。但是女方却拿不出这笔钱。但是孩子确实不是男方亲生的,请问一下律师,男方的这些要求有根据吗?如果上法院,法院会怎么判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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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方要求无法律依据,得不到法律支持;二、女方提出变更抚养权,可以获得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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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可以要求赔偿,但是30万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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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情况属实,要分别对待:1、男方起诉离婚,不可以再要求赔偿;2、女方起诉离婚,一年内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女方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抚养权变更,法院会支持女方的请求。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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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可以要求赔偿,但是30万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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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理由要那么多,最多赔点精神损失费和以前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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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