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和配偶,已无感情。并且她人长期在日本学习,2年前登记结婚,承诺2008年10月毕业后回国,可是又继续读书,2人自结婚起,就2地长期分居,没有夫妻生活,并且因为长期分开,感情已产生无法挽回的裂痕,顾想本人单方面提出离婚。这个条件可以吗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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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两年不是因为感情不和,而是因为一方出国留学,因此很难断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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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你已经分居2年,属感情已破裂可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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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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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当然你可以主张已经分居2年,感情已破裂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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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