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未经展会主办方的授权,不是主办方的代理,但是跟展会主办方的代理合作招展,在自已所在公司网站上发布此展会资料,是否侵权?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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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已公司网站上发布某一展会主办方的展会信息,如:A公司主办了XXX安防展会,B公司是A公司的招展代理,C公司不是A公司的代理,但是跟B公司有合作,一起为XXX安防展会招展。C公司在自已的网站上发布A公司的展会信息,并且在信息中也也有写明主办方是A公司,而且这些展会信息除了A公司的网站上有公布,在互联网上也有。C公司这样做构成对A公司的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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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发布的是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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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分析发布的具体内容是否侵权,如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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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各方协议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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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验,很可能是侵权,但要看内容才能最终确定。
若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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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明确了,不构成侵权。不涉及知识产权,名誉权、企业姓名权等需要侵害公司利益、虚假宣传等,该行为有利于公司,所以不构成侵权。除非两家公司有竞争关系,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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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