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有结婚证,领证两个多月,但没有办婚宴!
由于男方有些事出而反尔,没有听从女方!女方以此理由提出离婚,并索要赔偿(所谓一下子从头婚变成二婚了)~~~
但是男方提出要女方返还彩礼钱,节礼钱等其它一切费用....
彩礼钱还没有置办婚嫁物品,应该还在女方存着~~~
这样法庭应该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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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已经开始了共同生活,除非婚前给付导致离婚后生活极端困难的,彩礼钱是不能要回的。同时,女方的索赔也无法律依据。建议慎重考虑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达到了破裂的程度,如否,建议不妨放低姿态,真诚相对,努力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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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如未共同生活,彩礼是应当退的,所谓从头婚变为二婚是没有这个说法的。如有需要,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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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返还彩礼,女方不能向男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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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法院会判离。要求赔偿于法无据,彩礼应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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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