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因为某种原因别人给我若干钱,可我们关系没有处好,他就管我要钱,我当时头脑一热,就给他打了欠条,后来经人协调,他说钱不要了。可后来他又反悔了,请问一下律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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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
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权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依据。欠条一定要写明债权人姓名,欠款金额(要有大小写),欠款时间,最后是欠款人签名或盖章,出具欠条的日期。
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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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要与不要都是嘴上说的空口无凭,可你打的欠条可是立字为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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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欠条内容如果存在还款期限,那么欠条是有诉讼时效的,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果没有还款期限,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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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是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但要具体分析。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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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