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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孩子今年小学6年级,因为在学校和同学打闹,把同学胳膊弄的骨折,现已经花了7000元,可是家里的情况实在不乐观,后期还有个拆钢板的手术要做大概3000元,在这期间另一方要求再现在给花了7000元的情况后还要求给15000元损失费,因为这个孩子有保险,那方家长还说等孩子拆钢板的时候还要求我付钱,说不给就要起诉我,我想问问该怎么办!这样不是讷上我了吗?这样给有玩吗?

其它综合
2009-06-09 20:45: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对方的请求不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既使起诉也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你并不需的害怕,但对方拆除钢板的费用仍应由你来承担。如还有问题可与我继续咨询,或直接致电与我,如问题明确请采纳。
  • 监护人需要承担所有的费用,之后可以向保险公司报销
  • 实在协商解决不了就通过诉讼渠道吧。
  • 1、对方的请求符合法律的规定,比法律规定的还要少。骨折内固定已经构成伤残九级(如果不影响关节的功能)。九级伤残的赔偿数额,如果为城镇户口或者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为11581元/年*20年*20%=46324元。如果为农村户口为4856元/年*20年*20%=19424元。还需要支付二次手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2、受害者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您的赔偿不冲突。不影响您的赔偿数额。
    3、由于双方打闹的过程中受伤,受害者也有过错,法院实践中会判决受害者承担次要责任。
    4、本律师建议找律师帮助达成调解协议,防止私下调解后向您主张赔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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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