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8日,我代表公司跟某软件公司经理吴某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后得知吴某因严重违规已被公司辞退,合同效力得不到追认,合同成了无效合同,我公司已向吴某支付了全额货款,请问无效合同有哪些法律后果?无效合同可以全额退款吗?我公司现打算起诉吴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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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可能存在一些误区。吴某因严重违规被公司辞退,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成无效合同,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无效的后果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您的叙述中可以知道,一般情况下您两位都是公司的员工,都代表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履行了签章等手续,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不因为吴某的被辞退而导致合同无效。你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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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如果合同被认定无效,可以要求返还基于该合同支付的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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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时的合同盖有公司公章的话,此合同不因吴某离职而无效,合同应继续履行;
如果此合同是与吴某个人签订的话,你方可以直接追究吴某的违约责任,全额退款也好,赔偿也好,按照合同约定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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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无效当然可以要求退回货款。但你的合同是否无效还需要看合同签订的情况,有无盖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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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你应该起诉软件公司。建议聘请律师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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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可以要求全额退款。 根据《合同法》第56、58、59条的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主要有:
1、返还财产: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
2、赔偿损失—缔约过失责任;
3、特殊的后果: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追缴财产)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4、《合同法》第57条的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5、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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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吴某当时和你公司订立的合同是否符合表见代理,也就是说虽然他没有代理权了,但是从形式上他还能提供对方公司的合同并敲了公司章,也不是以个人名义与贵公司订合同,你们也不知情。那这个合同仍是有效的,可以要求软件公司按照合同内容履行。
如果是无效合同,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损失。
个人认为,吴某明知自己不在担任该公司经理,没有履行能力,却仍以原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骗取数额较大的公司财产,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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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吴某还是公司员工吗?如果吴某当时给你公司提供了相关材料,证明他是公司员工,同时合同有公司盖章,那么这是有效合同,而且合同当事人是双方公司.你可以起诉公司.如果他不代表公司,起诉他个人也可以,这是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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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订的合同应该有各自单位的公章吧?只要有公章就应该是有效合同,即使吴某已被解聘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如果连公章的都没有,吴某以公司的名义签订无法实际履行的合同,就是合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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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全额还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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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