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1、女方父母有房子(但不属于女方自己的),男方在城里没有房子(只有单位宿舍),乡下有房子。
2、女方在一家百货公司上班,一天白天上班一天晚上上班;而男方有固定单位(国有企业)上班,工作有规律性。
3、我们结婚差不多有7年了,孩子(女儿)已经6岁了,孩子从小有女方父母带大的,当然男方也住在女方家一起生活得。现在上幼儿园了,上午有女方送去,下午男方接回来的。
4、男方是大学毕业,女方是高中毕业的。
5、男方没有不良嗜好,女方差不多也没有。
6、现在女方提出离婚。
现在我想咨询一下:
孩子应该判给谁?双方如何力争到孩子抚养权。
如果女方争取到抚养权,男方因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相反男方争取到抚养权女方因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还有男方一直住在女方家里是否需要付给女方一定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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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争取到抚养权,则另一方需要每月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相当的抚养权很难判定,可以从小孩从小由女方父母带大及男方一直在女方家生活等方面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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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孩子随女方生活的可能性比较大,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负担小孩抚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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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情况女方获得监护权的可能性较大。需要积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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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是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男方需要每个月支付抚养费,男方在离婚前不需要因为住在女方家里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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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