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有孕四个月了,男友交往近4年,他有多个qq(我不知道那些qq号码),前两天发现他约网友见面,他有网聊的习惯,我很生气,他现在认错了说以后都不会了,我想有四个月身孕,而且双方家长都见过面已经在商议结婚的事情,但是我怕这样的事情再发生。请问能不能做婚前公证,内容是:婚后哪方出轨,过错方将放弃所有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请问这样的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吗?还有法律关于出轨是怎样的定义的。我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权益?
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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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协议在法院的判决中也有两种观点,即有的法院认为是有效的,也有法院认为是无效的,法律尚未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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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是有效地,但是要说明清楚出轨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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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会被判定有效,但对于证明什么是出轨的状况需要明确,而且到时候证明出轨的证据会比较难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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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