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6-5,公司突然开会,讨论公司油库少油问题,先说明一下:买进柴油时收油部门有:财务、仓库、使用部门(现为饭堂)等,我在机电维修部任主任,收油部门是以油桶内的收油部门自划刻度及卖方油表为准,但实际情况是:由于油桶底部的油无法全部放完(大约300L),故加油时加到刻度线油量也是不够的,我就在现场说是油没加够,可收油部门及总经理更说是够的,表都显示够还有啥好说的,我就提议把现在加的5000L油倒出来称一下不就清楚了吗?可总经理不采纳,且在派出所报了案,给我作了停职调查,待调查清楚后若我没有嫌疑再回公司上班,现在厂区都不得进,要说我有责任那也只是管理不到位,(饭常领油是本部门人员在加)为何是我停职调查而收油及使用部门没任何责任呢?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是继续等公司调查还是与公司理论呢?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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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说法,你没有责任。
公司对你做出的处理该撤销,并且发给你全工资。
你是否还存在其他权利,需要进一步了解案情后才能知道。
若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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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过错,不应当由你担责,接受调查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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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调查结果证明你的清白,单位要发放你停职期间的工资福利损失。调查结果不服的,你可以提出意见要求重新调查。后续发生问题,可以在律师协助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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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认为不是你的过错,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显然公司的决定没有法律依据和证据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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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报案,你就耐心等待调查结果,只要没有证据证明你偷了油,用人单位如果处分你,你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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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