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上班与一辆逆向行驶的车相撞,交警队认为他是全责,导至被撞人左小腿骨折(大小腿),两根肋骨骨折.想问一下具体怎么赔偿,现在四个月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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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需要做伤残鉴定,然后根据具体损失来要求赔偿数额,另外还会有一些其他的赔偿金。具体情况建议面谈。如果需要咨询或者委托可以电话联系我------- 哈尔滨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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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一方应赔偿伤者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均应当予以赔偿。其中: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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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终结后去做伤残鉴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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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构成残疾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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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鉴定伤残等级,还有受伤者的年令和户口,才能详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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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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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