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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7日朋友驾驶机动车与一自行车发生事故,当时朋友正常行驶,自行车突然左转后与朋友车右后门挂碰,导致两车受损,骑自行车人受伤。当时朋友报警,交警建议朋友车保了全保,对方又是农村户口,朋友认全部责任好理赔,朋友同意后事故认定为:朋友负全部责任、自行车人不负责。当时送骑自行车人去医院,医院诊断为轻度胸腰椎压缩性骨折,在住院1个月后,于6月8日出院,出院诊断为:临床已治愈。医院所有医疗费都是朋友付的款。但对方不想调解,要求要立即去做伤残鉴定,并要求陪5000元钱。我想请问:1、这样的认定是否适当?2、对方的情况是否达到伤残?3、伤残鉴定的事问过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答复,需要治疗终结后3个月做的才认可,否则无效不予理赔。那现在对方可以去做伤残鉴定吗,如果做了保险要如何理赔?4、对方要求赔偿5000元是否合理?拜托各位帮帮忙!!!想谢谢了!

交通事故
2009-06-10 10:39: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交警的责任事故认定只是一个证据,如发生诉讼,须有法院认定。如果您有证据也可以推翻该认定;2.如果您认为对方条件苛刻,您可以不接受交警的调解,又对方去起诉;3.是否构成伤残等级需医疗终结后三个月司法鉴定机构才会接受鉴定,至于伤残等级和后期治疗费的评估须有司法鉴定机构才能做出;4虽然对方是农村户口,但其有证据证明其主要生活来源来源于城市的,按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应按城镇户口赔偿;5.护理费要看是否有医院的医嘱;综上,建议您固定医药费全部是您支付的证据,最好由对方确认或医院证明对方的医药费全部是您支付的。固定好证据后等待对方起诉您。宿曜提醒您的是交强险医药费最高赔付额为10000.00元,剩下的按责任大小分担。
  • 1、简易程序认定你签字后就成立了,2、对方是否构成伤残需鉴定部门认定3、做了后你先到交警队去根据相关法律调解,再向保险公司索赔,4、要求赔偿5000元,如没有具体的依据则可以拒付
  • 对方是否构成伤残需鉴定部门认定
    按城镇标准赔偿有可能
    建议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
  • 如果报了保险,调节处理后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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