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要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没达成共识。我们有两套住房,请问:
1、第一套房婚前以他个人名义购买,婚后有还贷,是他出钱还款。离婚时我能分到婚后还贷部分的一半吗?房屋增值部分可以分割吗?
2、第二套房婚后获得,是因为他与人做生意,对方没有付钱给他,而给了他这套住房,购房合同签的他个人的名字。这套住房属于我们共同财产吗?
3、第二套房产因为开发商有点问题,没在当地房管局登记备案,只有购房合同,能居住,却不能办理房产证,如果离婚,这房子能分割吗,如何处置?
4、我最近在开发商处得知,我丈夫瞒着我在今年2月份将第二套房产合同更名了,因为合同未在房管局备案,和开发商私下进行的更名。
5、因为原来的购房合同我只见过一次,而开发商很有可能认识我丈夫。我如何收集证据,证明这房子确实是我们婚后所得且原合同确实是我丈夫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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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个人财产,你如果能证明你共同还贷可以要求还贷总额的一半,否则你不能分得。
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主张一人一半。
3.尽快办理房产证,否则不能分割。
4.你有证据的话可以提出异议。
5.有难度,建议找律师协商提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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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第一套房产就婚后还贷部分你有权主张分割。第二套房产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没有证据证明此房产的存在,无法分割!开发商没有备案,难以查询。你可以在离婚之前和你爱人录音,他认可房产的存在并转让的,资金可以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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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套住房婚后还贷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可以分割,在现实中存在争议,具体看经办法官是何种观点。
2、第二套住房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男方有故意转移财产的嫌疑,你必须证明房屋系男方所有,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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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