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一方说向其家人借款干某件事情用了,离婚时法律上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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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方借债如果没有用于家庭共同支出消费的,认定为其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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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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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张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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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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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我国《婚姻法》,婚姻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可以证明这个债务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则按照个人债务对待,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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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有证据证明用于家庭生活。如果是分居后的,需要说明用途,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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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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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张该事实需负相关的举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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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