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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前天我和一个刚认识的女性朋友在一起吃饭,他拿我的手机给他男朋友打了电话,结果饭后我和刚认识的这个女性朋友分开,没多久他男朋友就打电话找她,我说我们没有在一起,他男朋友就在电话里面恐吓我,结果我就询问他叫什么,我们要见面聊下,他男朋友告诉我地址以后《新大陆》我一个人过去准备和他聊下,到了他的工作单位以后,我刚一进屋就把我反锁在屋6.7个人围着我,手里拿着就瓶子和铁制器具,没聊两句就动手打了我,我报案以后现在他们刑事拘留了,他们不肯给医药费,而且在派出所还恐吓我。刑事拘留一共5天,公安让我去法院起诉他索赔医药费!现在我身体上的伤还没有好!~

民事相关
2008-12-07 21:48:4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赔偿你因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建议你去作出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论要求对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如果构成轻伤害或者以上对方应承担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
  • 需要赔付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 既然对方已经被刑事拘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
  • 你可以进行民事起诉要求赔偿。
  • 向派出所要求作伤害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害以上,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同时要求其对你所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是轻微伤,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各项损失。
  • 可以进行民事起诉要求赔偿
  • 向派出所要求作伤害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害以上,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同时要求其对你所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是轻微伤,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各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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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