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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闯红灯被当地记者拍摄到并登报(脸部清晰可见),请问记者摄像并登报是否侵犯肖像权呢?我可以起诉该记者吗?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要件有哪些呢?

民事相关
2009-06-09 10:15:06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记者拍摄用于新闻报道,属于正当使用,并不以营利为目的,不侵犯你的肖像权。
  • 很遗憾,这不构成侵犯肖像权。侵犯肖像权需要以营利为目的。
  • 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 不构成。
  • 不构成侵犯肖像权,属于新闻报道的范畴。
  • 1.正当使用,构成侵权;2.不必起诉记者,即使起诉也应起诉报社;3.除了维护社会利益、维护公民本人利益、为了时事新闻报道等需要依法正当使用外,未经公民本人同意许可,擅自制作、复制、使用、销售、毁损他人肖像的,认定为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 即使闯红灯,也属于隐私范畴。
  • 新闻报道不构成侵权
  • 新闻报道且无恶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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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