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一位出租车司机在傍晚7时左右,在公路上撞死了一名七十三岁的老人,随后报了警,叫了救护车,并未逃逸现场,也未醉酒驾驶,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而出租车司机从出事到至今还在看守所.
(死者的媳妇是交警队的,并且在事后半个月后,死者的儿子还动手欧打了出租车司机的父亲,真不知道该怎么,出租车司机被押,父亲被打,而死者的儿子根本就没受到一点伤,却被鉴定为轻微伤乙级,唉很无奈呀) 我想问,出租车司机应当承担多少责任,赔偿多少,为何检察院一直不把资料送到法院去,而交警队把资料压了二个多月,这合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