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现在在郑州市一家网吧里做技术主管,在这干的有一年了。来这应聘的时候,店里要求我要在这做两年,当时也没让我签合同什么的,只是口头上说了一下,还说是主管要押500块钱押金,分三个月从工资内扣除。但是在这工作一年来我发现老板特别不地道,常常变着法的想减员工的工资(我的,另外还有2位主管,12个网管),并且常常是加班也没加班费。现在我不想在这干了,但是我要是正常辞职的话,那500块钱的押金和本月的25天工资(这是25号发工资)是肯定不退给我的,正好现在这有一批电脑要淘汰,我想要3台电脑后直接走人,内部员工可以用工资抵,当然要在老板不知情的情况下我才走的成(我搬走电脑的时候说用工资抵),我现在工资是1350,每台电脑是500,这个月的工资包括押金我都不要了,比三台电脑还多!~
说了这么多,我的最终意思是我搬走三台电脑后不要工资和押金直接走人违不违法?另外私营企业扣员工押金违不违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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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样做是违法,不给你的工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给其处罚,并给你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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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不可以以物抵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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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