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93年我父母离异,留下一所他们共同的房子,房产证是他们俩的名字,离婚时我父亲就患有精神病,现在我父亲依然有病。现在我母亲想把属于她的房子的那部分给我父亲,该怎么办?
二、是不是开一份证明,证明我跟父亲的父女关系,我就可以替父亲接受房子(我归母亲管,跟父亲的户口不在一起)?我父亲有工作单位,证明去我父亲的单位开到派出所盖章就行,还是直接到派出所开。(我父亲已经病退,并且我爷爷奶奶已经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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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把房子给你父亲,写个赠与就可以,不需要任何证明。但是如果要办房产的过户手续,这个问题要严格按法律办还是比较复杂的。如果你父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目前的情况,可以由你父亲的单位指定你作为监护人。如果没有什么可能的争议,可根据你父亲的精神状况灵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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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个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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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个赠与合同,你也要有相关证据证明你是其子女可以代理你父亲,然后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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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让你母亲写个赠与合同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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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