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结婚3年,在结婚前男方知道女方的病,女方因患癫痫病,无法正常上班,他也不嫌弃女,结婚三年,没有给她们母女两一点的生活费用,现在又提出离婚,我想问一下这个女孩归谁?男方该不该赔偿女方?还有女方的礼金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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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院判决是否准许离婚的标准是要根据你们双方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确已破裂则可能判决准予离婚。第二,判决子女抚养权要根据你们双方谁对抚养孩子更为有利,一般情况下2周岁以内的子女判给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第三,关于财产分配,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女方婚前的嫁妆属于女方,婚后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如果经济确实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建议预约律师详细咨询为宜,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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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离婚,女孩宜由男方抚养,男方不存在赔偿女方,但如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应适当帮助,礼金按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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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况归男方的可能性大。赔偿问题没有法律根据。礼金问题已经转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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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种情况来看孩子应该由男方抚养,礼金一般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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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离婚,孩子应由男方抚养,女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礼金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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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女方有病,可能不适合照顾孩子,有可能判决男方抚养。男方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不需要赔偿女方。礼金不退。但财产分割应适当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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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