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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和她发生口角,之间有一定的碰触,邻居的额头出了一点血。事后邻居叫来了儿子趁她一人在家时,用凳子将她的腿打断了,并离去,留下她一人,直至丈夫回来才送去医院处理,在事后第三天花了8000多做了手术。现在还在医院住院。她的孩子由于在外地,又联系不上相关人员来管,无奈之下通过当地部门向家里部门报警了。我想问的是:其邻居的行为是否可以说是故意伤害呢?她是可以报警处理的吗?谢谢

损害赔偿
2009-04-29 23:14:17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应该报警,是故意伤害。她虽碰破了你的额头,让她给你治病,也不能再回头打她一顿呀
  • 你好!邻居和其儿子行为肯定属于故意伤害,如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以上的话,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他当然最好去报警处理,并要求及时进行伤情鉴定。
  • 可以认定是故意伤害,可以报警的。
  • 她可以报警处理这案件,非法入室故意伤人。
  • 邻居和其儿子行为属于故意伤害,如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以上的话,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报警处理,并要求及时进行伤情鉴定。
  • 属于故意伤害.可以报警.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可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
  • 已经涉嫌故意伤害,可以报警
  • 已经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组织法医鉴定,由于已经打断腿,显然已经构成轻伤以上伤害(以法医鉴定为准),然后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途径,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
  • 很明显,属于故意伤害罪,如伤者鉴定为轻伤或以上的,将可以追究邻居的刑事责任。建议立即在事发地报警。
  • 应报警。
  • 报警,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 构成故意伤害,尽快报警。
  • 可以报警,
  • 其邻居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可以报警处理,要求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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