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老师,自己办了一个培训学校,当时租了四间房当教室,起初要买下房子,但当时房子所在的单位说房子是自己公司地皮,自己盖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我当时就没有买了!
随后我就租了这四间房,由于这四间房已由他人占有出租权,我只能与此人签订租赁合同,也就是从二房东那租的房子,租期是从2007.6.30-2009.6.30
现在就快到期了,续租的话就是最高5%增长,但现在房子的所属单位已经办到房产证,单位收回经营权,二房东不能再与我续签,单位要猛提房租,我根本无法承受,而且单位说你不能承受就搬走,而且我房子装潢了20多万,我现在也没资金购买此房,我现在很困惑,都这样投资了不能这样就搬走了啊!
麻烦好心律师给我解答,我不甚感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