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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班一学生伍**在下课时间跟同学一起在教室课桌间追逐玩乐,班主任和副班主任都在教室。班主任黄老师见状,拉住吴**批评了他,叮嘱他不能这样乱跑。黄老师松开手后,即起身去接水。这时,吴**又跑起来,不料比桌脚绊倒,头部磕在了水泥讲台的边缘,裂开了口子。 黄老师把孩子抱到学校行政办公室,校长立即叫司机把孩子送往**医院,做了及时处理。同时立即通知了家长到医院。孩子在医院缝了十针,每天一次到医院打消炎针,做了CT检查,目前医生说无大碍。学校出车出老师陪同。 现在,我想请教专家,这起事故中产生的医疗费用,除保险公司报销之外,学校和家长应负担多少?学校负什么样的责任?因为家长虽然没有胡搅蛮缠,但是话里话外很显然在埋怨学校没看好孩子,而且每次去医院非得叫学校派老师陪着,自己一分钱都没有出。

民事相关
2009-06-07 13:12:5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