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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我哥是被冤枉的,现在我哥跳进黄浦江也洗不清了。事情经过:我哥的朋友李某(50岁)的女朋友(小姘)给我哥介绍了一个对象,晚上喝完酒之后他们一起去了歌厅,到哥厅后正好碰上我姐夫的亲侄子(老八)及两个朋友,我哥就将他们介绍给了李某等人,之后相干无事,各自找桌座下。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左右,李某与他的女朋友因为接电话发生了口角,特激烈,我哥上去劝架,这时正好老八的朋友看到了,对老八他们说,你大舅与人家打起来了,这时他们几个就一起上去不论清红就把人家给打了。经鉴定轻伤。事后被打李某多次打电话找我哥,让我哥交出老八,但是我哥确实不知道他们在那住,因为我们那的房子都拆了,就这样。

刑事行政
2009-06-08 10: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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