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我家与他人合伙开了家股份制小公司,去年,我家先生购买了其他股东的股份,成为公司唯一的股东。然而后来,先生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将公司40%的股份卖给了他的姐姐,我先生任董事长及法人代表、总经理,他姐姐任董事、财务总监。事后我知道后非常气愤,要求平分先生在公司所持的60%的股份,并以30%股份持有者的身份成为公司股东,并进行工商登记。经协商,我先生及他姐姐均同意。
现在我的问题是:
1、我先生以增资扩股的形式转让给他姐姐40%股份的事情,我毫不知情,我有没有权利使这种转让行为无效,并收回卖出的股份?
2、如果我与先生平分60%的股份,我以持股30%身份成为股东的话,那么实际上公司就是我先生、我、以及他姐姐三个股东,股份比例为3:3:4。这样的话,他姐姐成了大股东,是否意味着,我先生将失去控股权,并且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相应要由他姐姐来担任?而他姐姐就成了拥有公司控股权的人?我和我先生还能否对公司拥有实际权力?我和我先生要怎样才能实际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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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你所描述的那样,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均可以由股东任命或选举,你与你丈夫占60%的股权,只要你们的意见一致,那么实际控股权在你们夫妻手中。如果需要,可以联系本人帮助公司进行股权确认及相关股东会文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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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委托律师来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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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最好委托律师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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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变更股东名册让你成为公司股东。你们两个人对公司有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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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