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工程车司机系半个车主,在云南某工地转运土石方。某天晚上,我和我的老婆一同转运土石方,她就座于副驾驶位置,在转运途中,撞上未及时清理的大石头,造成我老婆飞出窗外,伤及头部要害,至今处于植物人状态。她与工地方没有直接关系。我们两车主与工地方没有正式合同,目前只有转运发票及车上贴上工地方代号(水电十一局H队111)。至进入工地至事故发生约十五天,期间未对我们做任何安全培训及管理。请问:
1、他们有责任吗?什么责任?我可以向工地方索赔吗?
2、索赔的依据是什么(什么法律?什么条款?)
3、如果可以索赔,我的索赔范围包括哪些?(可以索赔医药费?丧葬费?小孩抚养费?女方父母膳养费?)
4、如果我上告,对他们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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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你妻子的赔偿由在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方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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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您工地方的法律关系。如果您们与工地方是运输合同关系(如运一方土多少钱)的话,就不能认定是工伤法律关系。如果这一事故认定工地方有过错的话,他们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关键的是您能否获取工地方有过错的证据。如果是租赁关系,也存在上述问题。由于您们所陈述的事实不太清楚,不能给出一个很好的处理方法,建议您们联系律师,来所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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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工地的关系应属于承揽关系,事故后果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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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