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是本人的母亲,出事后,经过某市交通股审理,判决交通肇事者赔偿受害者181,050元。之后赵某个人给予赔偿50,000元,其余131,050元由肇事者投保的保险公司给予赔偿。但是已经过去8个多月了,该保险公司迟迟不给予赔偿金,多次找他们要,他们不是说没钱,就是说无法打入个人帐户。最近说已经把127,000元(又少给了3000多元)打入到某个修理厂的帐户了,但是该企业要扣除手续费千分之五!请问尊敬的律师,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讨回自己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