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4月我准备还款,咨询原告方我方应还欠款时答复3万余元,但我方于02月还款时已还清该月前应还欠款,按约定从借款至今我方每月还款RMB5000元左右,02月至04月如何算得3万余元?本人随即电至原告经办人出询问,得到回答:电脑显示是这么多,我不知道,你必须来还清此款,款项原由我无权查询。对此答复我觉得很茫然,又电话至原告该经办人,得到了态度极为恶劣且强硬的答复:我没法查,你不换就当你不准备还款了••••••,投诉?随你投诉到哪里,我都不怕!我考虑再三,在原告上级人事科投诉,他们让我先向原告方主任投诉并告知了我电话号码,因此我拨打了该电话并将事情前后告知了原告方主任,他让我等候答复,但直至收到贵院传票,也没有得到原告方的任何答复及通知。因该段时间我一直在忙于金阊的反复调解事宜,也疏忽了对应还欠款及欠款余额以及已还金额的调查,投诉事宜更无暇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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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向法院提出调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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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查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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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以要求法院调查,抓紧时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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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