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服装配料公司工作,主要是负责下单与跟单。我们的生产流程是各地办事处从客户处接到订单,发给我办公室杨小姐汇总打印,并分派给负责导入我公司运营系统的徐小姐和负责下单至深证工厂的我处。如若订单有什么变动也是同样流程。今天上午,深圳工厂告知我有一单货即将出货,而办事处反映此单早已取消——杨小姐表示明确记得下单第二日办事处便已经提出取消,她也写过取消单给负责人签字,而徐小姐处也有收到取消通知,系统中已经取消(我处看不到系统指示,有什么变化完全就靠杨小姐的书面通知)——我这里却没有向深圳工厂下达取消指示,且我处遍寻不着杨小姐写的这份取消单!时隔半月,订单众多,我也记忆模糊,想来是两种可能:一是我收到取消通知,却忘记通知且保管订单不利,另一则是杨小姐徐小姐忘记将取消单通知给我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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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能确定责任还是据理力争或者和杨小姐徐小姐共同找公司领导协调。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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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关键是看你对该事件有没有过错(故意或过失)。由于这件事与你从事的工作有关,所以你有责任举证你没有过错,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你积极寻找相关证据,证明你已经按照正常的业务规程办理,不存在故意或过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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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承担部分责任,但不能要求你个人全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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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在于你在此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建议查找你本人工作无过错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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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